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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访企拓岗】2025年上半年青神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优秀人才公告(信息提供:栽培与生理中心主任 淳长品)
    发布时间:2025/06/12 | 供稿:刘昭暾转 | 编辑:刘昭暾 | 审核:淳长品 刘昭暾 谭志友打印

    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5年上半年青神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优秀人才的公告

      
    日期:2025年06月09日  来源: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优秀人才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青神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scqs.gov.cn/zfxxgkpt/fdzdgknr/zkly.htm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5年上半年青神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优秀人才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本次公招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6月10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招聘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6月20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方法:

    (1)网络报名的人员登录青神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scqs.gov.cn/zfxxgkpt/fdzdgknr/zkly.htm),下载《2025年上半年青神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优秀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发送到具体岗位的电子邮箱(见附件1);

    (2)报考人员也可在各招聘单位进行现场报名。

    (二)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为考核招聘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情况在青神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scqs.gov.cn/zfxxgkpt/fdzdgknr/zkly.htm)上发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资格初审。请于2025年6月10日至6月20日报名期间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在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1套、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贴上照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截止前,职称(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可以报考,但需提供职称(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相关材料。

    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毕业人员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留学归国人员应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3)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名应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用人单位及相关部门书面同意。

    以上证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原则考生本人到场。

    (四)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采取专业知识测试、业务能力操作、面试等方式进行现场考核。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对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选。考核设最低分数线,考核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含各环节递补人员),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考核的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和最低分数线另行通知。

    考核成绩在青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qs.gov.cn/zfxxgkpt/fdzdgknr/zkly.htm)上发布。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拟聘人选须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或未按要求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3.复检及递补。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二)综合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

    综合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青神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scqs.gov.cn/zfxxgkpt/fdzdgknr/zkly.ht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青神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辞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调(流)动。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青神县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028)38818935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861336

    监督电话:

    中共青神县纪委监委:(028)38811535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811436

    附件:1.《2025年上半年青神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优秀人才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

    2.《2025年上半年青神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优秀人才报名信息表》

    3.青神县人才引进政策摘要

    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9日     



    来源: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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