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石化局有关人士在10月16日召开的山东省农药信息交流会 上透露,原化工部颁发的农药产品批准证书将在今年年底陆续换发新证。
为加强农药行业管理,切实保证1997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和1998年1月化学工业部发布的贯彻《农药管理条例》的实施办法,国家石化局近期将结合换证工作出台若干新的举措。其中对具有下列情况的生产企业此次将停止或 延期换证。这些情况主要指:(1)领取农药产品批准证书后一直未能正常生产的企业;(2)产品年销售额在500万 元以下的企业;(3) 领证企业未能生产转让给其它单位或异地生产的;(4)产品质量达不到要求或有造假,制假行为,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企业;(5)生产过程中三废处理达不到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
在涉及到甲胺磷、久效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四种高毒农药时,这位人士透露说,国家在制定淘汰计划的同时,将在税收政策方面有新的变动,逐步对其不再优惠,为此他提醒生产上述农药的厂家,必须抓紧时机,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努力开发替代品种,以适应新的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