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妍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计委近日出台《省际间粮食收购价格衔接办法》,促进粮食有序流通,进一步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国家计委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我国部分区域粮食收购价格衔接不尽协调,引起粮食源不合理流动,出现地区之间、粮食企业之间相互攀比、相互冲击,造成粮食价格秩序混乱,影响收购保护价政策的贯彻落实。 针对上述问题,《办法》要求各省在出台粮食收购价格政策前必须先与毗邻省进行价格衔接,省际间价格衔接工作采取分片召开衔接会议的形式进行,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轮流召集主办。与会各省对粮食价格衔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由国家计委负责协调或报国务院裁定。 《办法》强调,各省在具体制定本地粮食收购价格政策时,必须遵守衔接会议上协商确定的意见。对违反粮食收购价格衔接办法的行为,视情节由国家计委或报请国务院予以相应处分。 据了解,目前北方九省区市和西北五省区已召开小麦收购保护价衔接会议,顺利衔接了各小麦产区的收购保护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