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今天宣布,在颁布试行新的《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中设立重奖,以激励机制鼓励科技创新。
新设立的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改革了奖项设置,调整了奖励结构,将全省现行的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和星火奖合并,各地、州、市政府也只设立一项科学技术奖,省政府所属部门不再设厅局级科学技术奖。新的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分为突出贡献类、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科学技术进步类和在全国首次设立的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类,按照5个类别划分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
在新的云南省科学技术奖中,精简了奖励项目,加大了奖励力度,规定每年评审一次,奖励项目数控制在250项以内,突出贡献奖类每年授予人数不超过1人,给予目前全国最高奖300万元的奖励,其中10万元属获奖者个人,290万元由获奖者自主选题,用作科学技术研究经费;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类为荣誉奖,每年授予人数或组织不超过3个;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和科学技术进步类设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一等奖6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1万元。
新的云南省科学技术奖还扩大了推荐渠道,规定由地、州、市政府,省政府有关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中央驻滇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滇部队主管机构,云南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单位和个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