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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贸协提醒会员—— 农业部将组织《种子法》培训
发布时间:2000-07-28 00:00:00 | 原载:农民日报 | 作者:kokin加入收藏打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已经颁布,将于12月1日开始实施。目前,中国种子贸易协会陆续收到~些单位和组织来函,邀请会员单位参加各类《种子法)培训、宣传、研讨等活动。经向有关主管部门了解,这些单位多以盈利为目的,现就有关问题提醒各会员单位注意:

    1.农业部正在组织制定、修订《种子法》相关的配套法规、规章和标准,并与有关部门联合编印《种子法》条文释义、讲话等宣传资料,拟在有关工作就绪后,统一组织开展《种子法》培训、宣传活动。

    2.由于《种子法》的配套法规尚未出台,现在一些单位举办的《种子法》培训班难以使参加者完整地学习和了解《种子法》的有关具体内容、含义和要求,无法达到预期目的。

    3.根据《种子法》的规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种子质量的监督,其他任何组织和部门无权组织种子质量抽查及其有关评比、宣传活动。

    4. 《种子法》实施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其规定,重新核发《种子经营许可证》,现有的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只有符合《种子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条件者,才能取得相应的新证。而不符合发证条件者,将不能成为持证的种子生产经营单位。

    5.国家有关部门曾三令五申,不允许任何单位和组织以宣传知名、著名、名优企业为名,向企业收费,搞有偿新闻和宣传活动,增加企业负担。农业部将在实施种子工程中,在投资、政策、宣传和交流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扶优扶强,促进我国种业发展。

    各会员单位如收到非法定职能部门有关《种子法》的培训、宣传、研讨、评比等活动的通知,可直接与中国种子贸易协会联系,该会将帮助您向有关部门了解、核实和咨询。                         2000-7-24 

THE END

种贸协提醒会员—— 农业部将组织《种子法》培训

种贸协提醒会员—— 农业部将组织《种子法》培训

2000-07-28 00:00:00

农民日报

kok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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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已经颁布,将于12月1日开始实施。目前,中国种子贸易协会陆续收到~些单位和组织来函,邀请会员单位参加各类《种子法)培训、宣传、研讨等活动。经向有关主管部门了解,这些单位多以盈利为目的

  • 概 况
  • 所 徽
  • 立所精神

柑桔所成立于1960年,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缙云山麓,风景秀丽的嘉陵江畔,毗邻大磨滩湿地公园,占地面积1918亩,是唯一的国家级柑桔专业科研机构,正在打造国家柑桔公园。点击查看【建所60周年工作回顾视频】

  •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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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徽“天圆地方”,反映中柑所人“壹志嘉树”,以推进柑桔科技进步、产业发展为立所根本之严谨风格和博大胸怀;核心的圆形简洁勾画出“柑桔”、形象反映出中柑所专注柑桔科研的行业特征;而围绕主体的弧线代表了科技,象征着中柑所人“修远求索”的治学态度,求真务实的科研精神;星形元素立意中柑所人志在建立一个“方圆”宇宙之间柑桔科研领域的一颗的明星,闪闪发光,惠泽全人类。

“壹志嘉树,修远求索”,分别选自中国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爱国诗人屈原《橘颂》和《离骚》中的名句。这八个字是五十年来柑桔所人传承积淀下来的优良传统、精神风貌及办所理念的高度浓缩和凝炼提升,并与中国数千年博大精深的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相互交融辉映,寓意深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