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60年来,伴随着祖国的发展壮大,一代一代西南大学人为学校的建设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了深入开展爱祖国、爱学校教育活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西南大学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评选表彰一批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学校建设发展过程中作出过突出贡献的模范人物。现将推荐提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为学校建设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影响较大、师生员工认可的在册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
二、推荐条件
被推荐人选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各级各类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或奖励。
2.为学校建设发展作出过重大贡献者。
学校现任校领导不纳入推荐评选对象。
三、推荐评选程序
“西南大学突出贡献奖”人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1.组织群众提名(9月10前)。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组织发动师生员工在全校范围内广泛推荐“西南大学突出贡献奖”候选人。
2.上报人员名单(9月11日前)。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根据师生员工推荐情况,研究提出推荐人员名单(最多不超过60人),报送党委组织部。推荐人员是本单位的,同时报送“西南大学突出贡献奖”候选人登记表。
3.提出初步名单(9月17日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各二级党组织和单位上报的推荐情况,研究提出“西南大学突出贡献奖”初步人选建议名单,报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候选人建议名单。
4.征求师生意见(9月20日前)。对“西南大学突出贡献奖”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
5.确定人选(9月25日前)。召开党委常委会,审定“西南大学突出贡献奖”人选名单。
四、表彰奖励
“西南大学突出贡献奖”表彰人数为60名。学校党委、行政将在学校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会上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西南大学突出贡献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宋乃庆同志任组长,张跃光、陶举虎同志任副组长,崔延强、罗朝明、杨文、张国镛、周光明、刘光远、肖亚成、徐辉、徐高文、朱敏、赵子华、邓烈、李建光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推荐评选的初审工作。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西南大学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人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活动的工作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贯彻群众路线,坚持标准,确保质量,把握工作进度,严肃认真地做好人选推荐工作。
[附件:点击下载“西南大学突出贡献奖”人选推荐表]
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
西南大学
二ОО九年九月二日